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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由人均补助40元提到80元

作者:钱昕,刘方婷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3-13 22:36:03         3月13日,记者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我市从2008年起将全面上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由目前的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100元,新农合补助标准也翻了一番,由原人均补助40元提高到80元。
      2007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总额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筹资10元,各级政府共补助40元。从2008年开始,在实现新农合全覆盖的基础上,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翻了一番,由原人均补助40元提高到80元,即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原人均20元提高到40元;县(市)参合农民,省、县两级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原人均15元、5元提高到30元、10元;市区参合农民,市、区两级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原人均15元、5元提高到30元、10元;从2008年起,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将由原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我市参合农民2008年的筹资标准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
      据悉,我市从2008年起全面上调筹资水平,将进一步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在保证基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确保年底的节余基金控制在15%以内。而对于农村低保户等特殊救助对象,其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补偿比例,还可在一般人群的基础上再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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