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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受阻邀人报复被判刑

作者:李婷 周国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8-4-17 9:44:57       认为在办理证件过程中受阻,是某单位一领导刁难所致,便叫人“教训”这位领导,最终将其打成轻伤。15日大观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汪某等5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一年至七个月有期徒刑。
  大观区检察院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某因公司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一事对市质技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王某某怀恨在心。去年9月2日,王某打电话给被告汪某,要汪某带几人帮他教训王某某,汪某电话联系了李某、陈某、鲁某。3日清晨7时许,在被害人王科长步行上班途中,几人将其一顿暴打后逃离现场。事后王某付给汪某3000元。经法医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审理期间,被害人与被告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大观区法院认为,5名被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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