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6-13 9:39:47
市民吴先生:我有两套住宅,其中一套住宅是1998年购买的,另一套是2005年购买的。现在,我想将其中一套住房过户给我的妹妹。请问我可以什么样的方式过户,其中发生的费用有哪些?
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吴先生可以通过赠予或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妹妹。如果吴先生选择通过二手房买卖的方式过户给自己的妹妹,那么其中需交纳的费用为:2%的契税,每平方米6元的手续费,每套80元的登记费和1%的维修基金(一套一次),万分之五的印花税,1%的个人所得税等。另外,如果吴先生所过户的住房的房产证所有时间未达到五年,则需要再交纳5.61%的营业税(这些百分比的基数是过户时的住房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