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6-4 9:56:10
手机尾号为6168的市民:我在繁华世家(宜龙公司南园11#至15#)买了一套房子,去年已经将房款付清,该房是实行“一价清”的。今年12月28日我才能拿到该房的钥匙。现在开发商还未将房子交付于我,就要求我交纳煤气开通费,请问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依据《关于宜龙公司南园山庄11#—15#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安价房[2007]66号)规定,宜龙公司南园11#至15#的销售价实行“一价清”审定价中应含水、电一户一表安装费,单元防盗门、入户防盗门、小区监控系统、围墙工程费等与住宅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价外不得另行收取。他还说,煤气开通费不在“一价清”范围内。本着业主自愿原则,业主可以要求开通煤气,也可以不开通煤气。如果业主自愿接受开发商的提议,开通煤气,那么开通煤气的具体时间,则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相互协商决定的事。如果开发商在没有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擅自要求业主交纳煤气开通费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