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管执法局三大队对龙眠山路沿街门面房雨篷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进行了集中整治,小胡现场采访时看到了一件蹊跷的事情,说来给读者朋友们听听。
当日,执法人员对龙眠山路沿街的30多开间门面房雨篷进行了强拆,所有的经营者均予以配合。可是,执法人员在拆除一处违规设置的广告牌时,造成布面严重受损,当事人要求执法部门予以赔偿,双方发生分歧,导致执法行动受阻。当事人认为自己同意执法人员拆除广告牌,就是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而执法人员工作时不珍惜他人财产,才使广告布面破损严重,应该予以赔偿。可是,执法人员不认同他的观点,他们认为广告牌面积过大,拆除时造成布面破损在所难免。双方各持己见均不让步,经执法人员耐心说服,当事人由要求赔偿变为补偿,再次被拒绝后,表示要以投诉的方式讨回公道。该大队负责人当即为其指明投诉渠道,建议其向市法治办进行反映。
小胡经常同城管部门联系,对他们的工作程序有些了解,据小胡所知,他们每次实施强制措施前,都要上门动员违法建设者自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这样做的目的是履行法律程序,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到了规定时间后当事人拒不整改,他们才进行强制拆除。小胡晓得,这位当事人早在4月份就接到了整改通知,如果自行整改了,这场纠纷不是避免了吗?假如每位违法建设者都这样,城管部门的执法工作还能进行下去吗?他们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时,岂不要将预制板一块块的从屋顶上搬下来、墙砖一块块拆下来?当然,小胡这么说并不是纵容执法人员野蛮执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要采取人性化的方式,将违法建设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因为建筑材料毕竟是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