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法官同志,没有他们,我们这里的居民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费用就拿不回来了。这下好了,拖了4年没有办成的房产证及土地证都能办理了。”9月26日,第一位从迎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手中拿到自己办证费用的龙狮商贸中心住户汪徐斌高兴地说。至此,龙狮商贸中心100多户居民最为担心的房屋产权问题得以根本解决。
2007年10月22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建行诉市双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抵押房产坐落于华中路的龙狮商贸中心系在建房,还未办理产权证,该商贸中心尚有100多户居民房屋均系被执行人一同开发建设。这些居民购买房屋后不能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同时,他们在购买房屋时均向双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交纳办证费用合计249811元,而该款双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法退还。从2006年5月开始,这100多户居民就不断到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007年12月25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各部门全力以赴,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迎江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1日对该房产进行了第二次拍卖,拍卖款到位后,该院第一时间将银行本息还清,将抵押产权证和土地证及时注销抵押。9月26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在龙狮商贸中心,现场对首批33户居民的办证费用进行返还,其余择日发放。至此,龙狮商贸中心100多户居民最为担心的房屋产权问题得以根本解决。
图为法官向居民现场发放执行款。张烈 徐勇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