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窜于江苏、安徽两省吴中市、阜阳市和望江县作案的张京都等4人结伙作案达两年,2007年6月2日被望江县警方抓获,经过一年多侦查、审查起诉,望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底,该县法院一审判决:4人分别以盗窃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被判十八年至三年(缓刑五年)不等的刑期,并处15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张京都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张京都参与盗窃八次,盗窃数额达179302元;胡成雷参与盗窃六次,盗窃数额达160264元;徐先保参与盗窃三次,盗窃数额达56913元;赵长龙参与盗窃二次,盗窃数额达49375元。张京都、胡成雷还盗窃他人骨灰盒要挟,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未遂;张京都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财物69000元,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
归案后,4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