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经细查弄清了其中的原委。
当日上午7时许,该大队民警巡逻至孝肃路与宜城路交叉口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h4g7××”的崭新黑色钱江125型摩托车正在车站路口等红灯,驾乘3人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便上前告知,并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地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该车只有一块号牌,其颜色暗淡且锈迹斑斑,与崭新的摩托车不相称,驾驶人叶某在出示其驾驶证后声称行驶证忘带。细心的民警经信息平台查证,该号牌是一辆隆鑫100型二轮摩托车所有,登记的所有人就是叶某本人。在车型严重不符的事实面前,叶某只好承认自己近期刚买了这辆新摩托车,但为了省钱省事,不想去车管部门登记注册就私自套用了自己闲置不用的另一辆摩托车号牌,却没想自作聪明的这招“移花接木”还是被交警识破。
民警将车辆移交至大队执法站,依法给予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