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沿江污水排放口、船舶码头与饮用水源取水口交错设置,市区饮用水源地因环境隐患突出被省专项办挂牌督办。为保护饮用水水源,10月31日,安庆城区饮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7处长江码头全部搬迁完毕。
按照有关规定,取水口上游3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的一、二级防护区内,是严禁排放污水、停靠机动船舶、设有装卸垃圾和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我市自来水公司二、三水厂取水口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共有7处码头,其中上游500米内有6处码头,下游200米有1处码头。
“上下游码头的存在和大量船只的停泊对安庆市饮用水源水质存在一定的污染,有时候,甚至有些船舶直接停靠在取水管上。 如果上下游码头停靠的船舶出现燃油泄漏,或者其它紧急污染事件,全市70万市民的饮水将受到严重威胁。”市自来水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安庆市饮用水源地由于存在排放污水、停靠机动船舶、设立装卸垃圾和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为此2007年安庆市城区饮用水源被省环保局挂牌督办。
2008年6月24日,市政府召开安庆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成立了安庆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协调水源环保整治工作。
8月7日,在水源保护区内码头搬迁工作协调会上,进一步明确码头搬迁补助等有关问题,会议就码头搬迁的资金补助问题提出了明确意见,并要求7处码头10月底之前搬迁完毕。
10月31日,记者来到江堤码头,以往熙熙攘攘的码头此时显得格外“萧条”。按照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安庆港总体规划,7处码头已经异地重建,安庆饮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7座码头已全部迁到二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以下,该区域禁止停靠船舶。二级保护区内现有码头及停靠船舶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