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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大院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近日,市卫生局依法对造成12·17食物中毒事件的迎宾馆农家大院予以严肃查处,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2月17日上午,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告该院先后接诊十几名呕吐、腹痛、腹泻病例,这些患者有共同的就餐史,疑似食物中毒。接到报告后,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立即赶赴医院和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和检测采样。经查,我市某公司12月14日下午起,在迎宾馆农家大院举行培训班,就餐人员共416人,自12月16日14时起,陆续有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先后有60余人去市立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当日有8人住院治疗,次日均痊愈出院。市疾控中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检验结果及专家组讨论意见,并依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判定此为一起肠产毒性大肠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确定中毒人数为28人。
  12·17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对此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卫生监督部门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我市各类大中型餐饮单位加强卫生监督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经调查取证,市卫生监督局认为,该餐饮单位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会议接待就餐人数严重超过卫生监督部门核定的最大接待能力(限定最大接待能力为20桌计200人左右),使用的预包装食品无生产日期、无标签,导致28名消费者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违反了《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日前,市卫生局依据《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迎宾馆农家大院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悉,市卫生监督局已派出专项执法组,对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并加大巡回督查力度,严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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