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司楼前有一条居民住宅楼间的狭窄过道成了停车场,每天都有二、三辆小车停在道路上,给过往行人带来不便,同时,这也是一条消防通道,这势必带来消防安全隐患……”今年初,政协委员张基在市政协会议上递交了《不可将居民住宅楼间的过道当停车场》提案。张基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针对该现象加以制止,取缔“停车场”。
近一年时间过去了,该提案落实得怎样呢?12月19日,记者在一建司楼前走访时发现,张基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所提到的现状仍然存在。在此狭窄过道上,旁边虽有一块“消防及单位通道,禁止占道停车”的警示牌,但警示牌的对面仍停放着两辆小汽车。
周边居民告诉记者,这条过道上停车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每到傍晚,不少居民从此道经过,有时碰到司机在倒车,一些老人或小孩不经意间就会被擦到。
12月23日上午,荷花塘社居委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曾对一建司门前过道乱停车问题进行了了解,并多次与周边单位及个人协商,希望他们不要将车子停于此道。社居委还将此情况向交警部门作了反映,希望他们也来管一管。后来,一建司就在此道竖立了一个警示牌。而交警部门认为此道为小街小巷,不属于其管理范围。
当日,交警一大队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虽然一建司楼前那条居民住宅楼间的过道不属于他们管理的范围,但他们在对路面巡查时,一旦发现有占道停车问题,他们会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