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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纳入医保工作启动

  我市民政优抚对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工作启动。截至目前,已为300余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办理了登记手续。
  为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实际困难,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待遇,我市适时出台了《安庆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重点解决1至10级残疾军人和部分享受抚恤补助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
  此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优抚对象主要包括:城乡1至6级残疾军人和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7至10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目前,优抚对象参保所需费用逐人测算工作已完成,由政府承担的所需费用正在申报核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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