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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救助基金暖人心

时间:3月6日
地点:岳西县人民法院
天气: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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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清理执行积案进展新情况,该局周局长正在整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据周局长介绍,2月底岳西县政法委、县法院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开始试运行。执行救助基金制度是岳西县人民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探索出的一项新举措,据了解这一新的尝试在我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罗勇、罗攀兄弟俩出生在岳西县冶溪镇一个穷苦的家庭,2005年母亲因病丢下父子三人撒手人寰。兄弟二人通过努力先后考上大学。2007年不幸再次降临到这个家庭,父亲在一次劝架过程中被一方用酒瓶子砸死,兄弟俩顿时成了孤儿。当年岳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肇事者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69005.8元。由于肇事者是孤身一人的聋哑人,入狱后这个案件成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赔偿事宜一直没有履行。罗勇、罗攀兄弟俩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和学费没有了着落。
  3月6日,岳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救助基金制度正式启动,该院执行局周局长电话通知在芜湖市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读书的罗勇,告诉他,他们兄弟俩以后大学期间的学费可以在该院执行局领取。
  据了解,岳西县人民法院首批执行救助基金是由岳西县财政局拨出专项资金20万元和县法院自筹资金10万元组成,为了使该基金真正起到排民忧、助急困、促执行、保平安的作用,岳西县政法委,县法院和县财政局组建了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从基金的来源、支付、管理、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据介绍,启动人民法院执行救助基金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执行人员已穷尽与案件相适应的执行措施;二、案件执行已超过6个月未能执行到位。执行救助基金救助对象是:一、申请人为特困群体,执行标的用于维持生计、读书等基本生活、教育保障需要的;二、用于抢救、治疗、残疾救助等急困情况的;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或者缠讼上访的;四、其他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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