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宿松县发生一起强奸案,一名男青年兽性大发,竟对不满7岁的堂妹实施奸淫。案发后,涉案双方的亲属不但不报警,反而劝双方私了。3月7日,女孩父亲赶回家,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向警方报了案。
3月1日中午11时许,家住宿松县九姑乡现年19岁的石某,见住在隔壁的堂婶罗某外出,其未满7岁的女儿一个人被反锁在家,遂起歹念,将堂婶房间的窗纱网捅开,获取放在纱网后面的钥匙,开门入室,将堂妹抱进柴房,实施奸淫。下午罗某回家后,女儿向她哭诉了被石某凌辱的经过。罗某知道后,同丈夫兄长一道,来到石某家,质问石某父亲如何处理此事。在场的亲属便从中撮合,劝双方私了。考虑两家是同宗同族,罗某同意了亲属的建议。第二天,罗某将女儿带到县医院进行诊治,花了100元药费。当晚,石某父亲如数将药款赔偿给了罗某,此事就算“了结”。案发当天,罗某就将女儿被辱的事打电话告诉了在外面打工的丈夫。3月7日,罗某丈夫赶回家,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向警方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