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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法律援助被纳入民生工程

 人物:21位普通农民
  职业:农民
  民生故事:“感谢法律援助!”桐城市21位农民手持姗姗迟来的法院调解协议书,高兴之情溢于言表,他们被拖欠的血汗钱终于能拿到手,他们反复地重复着上面那句话。
  2005年,家住安庆市大观区的李某在桐城市兴办了一家工艺公司,2006年10月公司停产。在生产经营期间,桐城市当地的21位农民被李某招为员工,公司停产了,上了班付出了劳动的农民却没有拿到工资,截止停产时,李某欠21位农民的工资及押金共计25533元。为了这笔欠款,当地政府及劳动监察部门多次组织协调,均达成了付款协议,但李某言而无信,一直不予支付,甚至想一拖了之。山区的农民并不富裕,他们靠打工挣点钱养家糊口,血汗钱迟迟拿不到手,经济的拮据又使他们无法打官司,于是他们想到了请求法律援助。市法援中心将案件派发给桐城市同合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非常重视,立即行动,对整个案件进行了反复细致的调查、取证,多次往返于桐城与安庆之间。经过法院21次审理、多次的调解,21位农民被拖欠近两年的血汗钱终于有了结果,法院下达了调解协议书:李某应偿还21位农民的工资款及押金25533元,如不履行义务则按被拖欠工资款的25%支付补偿金总计6383.25元。
  背景材料:
  “法律援助工程今年首次被纳入民生工程,这给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保证。”市法援中心主任朱晓红介绍,2009年,法律援助工作在组织领导加强、组织网络扩大、受援范围延伸方面有新的突破。
  以前,我市仅有12个机构可以受理具体法律援助业务。如今在不断提高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水平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在乡村、社区的村(居)民委员会聘请联络员,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方便基层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在共青团、妇联、工会、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中,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工作面。充分发挥各级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的作用。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优先办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200余个法律援助社会工作机构。其中全市170个乡镇建立维权工作站。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2009年法律援助范围将得以扩大,新增援助对象包括: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请求赔偿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公民主张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经济状况审查,就应该得到法律援助。对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一些群体,只要能提供有效证明,也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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