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西县温泉镇斯桥村两居民因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分别行政拘留5日和7日。
5月25日清晨,中化二建合肥分公司10辆大货车运载10只油罐至六潜高速公路岳西县境内的斯桥服务区,由于油罐体积大,非人力能卸载,所以该公司安排人员自带设备一并前往卸货。当车辆行驶至服务区后,当地一些居民强行要求卸货,并提出如不让其作业,需付2000元“下车费”。
温泉镇派出所接报警后,迅速赶往事发地。当时现场聚集了百余居民,就是不让随车人员卸下油罐。民警耐心说服群众,告知索要“下车费”是违法行为。傍晚时分,当地群众终于同意随车人员将油罐就地卸下。当最后一辆运输车卸下油罐准备离开服务区东区时,两个胡姓居民拦住车辆,要求司机付给其1000元“下车费”,否则不准离开。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拦车人挡至路旁,保护运输车辆离开现场。事后,通过调查取证,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岳西县公安局对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两个胡姓居民做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