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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违纪二次分配低保金

  认为特困户的低保金较多,潜山县黄泥镇村干部遂动了劫“富”济贫的脑筋,将低保户全年的低保金截留近一半分给其他困难户。近日,安庆市和潜山县纪委、民政部门查处了这起违纪二次分配低保金案件。
  年过六旬的余百海是潜山县黄泥镇金湖村村民,体弱多病、家庭困难,2008年被评为农村a类低保对象,依照相关政策,全年发放低保金2960元,分季打卡。然而,近日余百海向“1584政风行风热线”反映,去年该村的一名村干部将其账户上的低保金拿走1400元,并分给了其他人。
  a类低保对象为基本失去劳动能力的重病人员、残疾人。低保户余百海反映的问题引起了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员展开调查核实,经查低保户余百海反映的情况属实,其所在村的村干部以该村低保人数少,低保名额不能拆户,且余百海享受低保金较多为由,将其涉农卡上的资金1400元拿走,并分配给了该村的其他7个困难户。据市民政局有关人员介绍,农村低保金搞二次分配的做法是错误的。
  6月16日,记者从潜山县民政局和黄泥镇政府获悉,目前村干部擅自取走的低保金已经如数退还给了低保户余百海。而该县已经对黄泥镇金湖村的违纪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要求黄泥镇金湖村脱产干部写出深刻检查,对村内低保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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