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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群体享受分级低保阳光

  人物:大观区海口镇安宁村村民丁家新
  民生故事:丁家新腿部残疾,行走要借助拐杖,丈夫杨昌进是聋哑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他们的儿子又是天生弱智,一家三口生活得很艰难。他们被划分为b类低保户,每人每年可获得补助300元。
  记者去丁家时,她的丈夫杨昌进去了附近工地。丁家新告诉记者,她丈夫是聋哑人,没有固定工作,只能打点散工;她身体残疾,行走不便,也没工作,每年靠着政府救助及亲朋帮助勉强度日。家中冰箱等电器都是她女婿买来的,但是为了省点电费,那些电器也不常用。她的兄弟姐妹凑钱给她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每次政府发了补助,她就会骑着车到米店买米,平常只要不出远门,也不用车,还是想省些电费。一家三口一年900元的补助,确实为丁家新一家减轻了负担。
  背景资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持有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我市今年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今年实施提标扩面后,全市实际保障低保对象人数为217222人,保障覆盖面为4.3%,前三季度累计打卡发放农村低保金1160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户按照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特别贫困的家庭,每人每年发放700元,b类贫困的家庭,每人每年发放300元,c类一般贫困的家庭,每人每年发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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