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钱女士:我家住在宿松县孚玉镇。最近,邻居在我家的房子旁建起一栋较高的楼房,把我家的采光挡住了,请问采光权被侵犯,法律规定对方该怎样赔偿?
安徽甄昭律师事务所谭律师告诉记者,挡住采光属侵权。目前我国的法律虽然没有对此行为的赔偿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但是,认为采光权被侵犯的一方可申请司法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部门(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做采光时间的司法鉴定,其结论能证实对方是否侵犯你的采光权,侵犯程度如何。司法实践中,采光权受侵犯的一方可向对方要求赔偿如下项目:由阳光被遮挡多产生的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损失费、视觉污染、因采光导致房屋价值贬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