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为稳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农民工稳定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决定于本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记者获悉,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的“春暖行动”,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2%的基础以上,通过集中开展“春暖行动”以此推进规模较小的民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面和签订率。相关部门已组成督查组赴县(市)、区开展“春暖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我市将采取宣传引导、加强指导和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发挥相关部门作用等五项措施保证“春暖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