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居民医保什么时间开始缴费?缴费标准又是多少呢?”近日,家住市回祥小区60多岁的吴老汉有些着急,自己每年的居民医保缴费以前都是儿子给缴的,可今年初儿子外出打工去了,他准备自己去缴却不知道缴费的确切时间和标准。为此,记者6月28日前往市医保中心代吴老汉进行咨询和了解。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201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工作自今年7月1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2010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缴纳标准仍按2009年度的标准执行,按照2009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缴纳标准,一般家庭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个人缴纳标准为20元/年;低保对象、重残人员家庭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个人缴纳标准为10元/年;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中的一般居民,个人缴纳标准为170元/年;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中的a类低保对象和重残人员,个人缴纳标准为10元/年;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中b类低保对象,个人缴纳标准为90元/年;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中的c类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纳标准为140元/年。
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提醒市民:我市201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工作将按照上述既定时间,逾期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应及时到所在社居委或学校办理参保手续,其中,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未成年人、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居委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已参保居民应按照2009年缴费标准及时在所登记的银行存折(卡)上足额存款即可。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同时提醒,2010年我市居民医保慢性病申报地点为各社居委,受理慢性病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任务为70万人,其中市区为2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