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包括科学造林、科学营林以及森林保护、森林抚育、合理采伐与更新、林中非木质林产品的经营与利用、城市森林构建与抚育管理等林事活动。从我市林业现状来分析,推进森林经营已是当务之急,鉴于前一个时期,造林绿化任务重,时间紧,经费投入不足,导致200多万亩中、幼林抚育管理无费,形成了低质低产低效林,年平均生长量每公顷3.47立方米,活立木蓄积量每公顷37.95立方米,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目前这些林分正处于生长最佳阶段,是林木间竞争激烈,需要采取人工干预的最佳时机,如不及时开展森林经营,错过时机,将造成未来几十年林地生产力的巨大浪费,甚至威胁多年来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和国土生态安全,影响林农兴林致富。
我市森林经营成效甚微,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有两个方面,从客观上分析,无论政府和林农在林业投入上,多是只取不予或多取少予,亏欠林业太多,即使是当前国家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投入,也多用于造林绿化,留给后续产业发展以及经营管理费用甚少,就这少量资金特别是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或国际合作项目,有的还被挪用到如出国考察等非生产性开支,到经营者手中仅仅是“补贴”。政策约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以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为目的的森林抚育间伐蓄积消耗和出材与主伐一样纳入蓄积采伐限额,实行严格的采伐限额管理,制约了森林抚育间伐工作的开展。正因如此,人们必然用有限的采伐限额指标,获取较多的经济回报,如是就采伐择伐作业,砍掉了优质林木,留下的是低质低产低效林,导致森林质量越来越差,人工制造了“天然次生林”和低价值林。另一方面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在森林经营中充分发挥。首先是经营主体不愿意搞森林经营。森林抚育特别是幼龄林,只是清除杂灌草、腐烂木、枯立木、被压木、霸王树等,基本不出材,即使中龄林生长抚育也只能出点小材小料,材质差,价格低,获得的木材收入难以抵消抚育所花的成本,所以大多经营主体无力承担眼前的森林抚育投入。森林抚育技术性、政策性强,它要求根据森林的生长规律,对不同的森林进行科学的作业设计,培育目标树,保留有益木,伐出有害树,这些具体工作一般由乡镇林业工作站干部组织完成,对于林区,一般一个林业站干部要管理监督万余公顷的森林和近千户农民的森林经营活动,从劳动量来讲根本无法做到。另外,各级党政和林业部门领导不重视森林经营,也是推进森林经营的一个难度。由于一个党政和林业部门领导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任职时间短,为尽快取得政绩,对短期见效项目十分重视,面对眼前需要投入,若干年后才能发挥效益的潜效项目重视不够。造林后的成林经营相对造林来说,是一件短期内不出政绩的事业,而森林质量指标又没有进入各级党政领导的视角,没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森林经营编制的方案也由于缺乏监理机制而流于形式,不科学的政绩观,使各地党政领导在提高森林质量上缺少激励和动力,自然也就少有作为。
当前,林业建设正处于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期,今后的森林经营工作,建议在森林资源增长方式上,应尽快由“重量轻质”向“量质并重”转变;在森林经营阶段上,应由重造林绿化、取材型采伐向全过程森林经营转变;在天然林经营上,应由静态保护向保育结合转变;在人工林经营上,应由注重短轮伐期的纯林经营向长中短结合营造混交林转变;在组织引导上,应由经营主体无力经营向政府扶持引导经营主体自主经营转变。只有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的多种需求,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