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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实名发帖举报村官霸权

2011-1-7 15:56:39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去年10月,枞阳县双龙村妇女陈义云两次实名在当地网站论坛上发帖举报村主任的各种“罪状”,并称村主任是“霸权欺压百姓的村长”,帖子引起当地网友的热议。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严重侵害,村长朱英生遂将陈义云告上法庭,索赔1.06万元。昨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桩引人关注的村官告民案。
  “我发帖称村长为‘霸王’非辱骂,是一个弱女子遭到欺压之后,所发出一声疼痛的‘呐喊’!”在法庭上,没有请律师的村妇陈义云为自己辩护道。

【网络发帖】
村妇投诉“霸王”村长

   去年10月24日,枞阳网“社情民意”论坛陆续出现了二则题为:“投诉双龙村霸王村长”和“谁使我的网吧不能接电?”的帖子。
  发帖人是一位女子,名叫陈义云的,她在论坛中实名反映:枞阳县枞阳镇双龙村村长朱英生以权谋私,在自家开网吧用电全部是低价电,不算营业用电,严重违反国家电网规定,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其次,陈义云还说,村长的二兄在公共土地上做房子,村长作为一个专管乱搭乱建的干部,对此袖手旁观不闻不问。
  另一个帖子称,她家一切手续合法,村长却千方百计阻止其开网吧,还阻挠供电人员给她家网吧装三相电,并邀来闲杂人员打伤网吧合伙人,致使电增容拖了二个月未果,因多方投诉无门才发帖求助,并列举了该村长“欺压”她家的一系列“罪状”。网上,陈义云均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论坛回应】
实名发帖引来众多关注
  “双龙村有个霸王村长”的帖子在枞阳网出现后,在论坛引起了不小轰动,一些网民不仅发帖声援帖主的实名投诉,还要求相关部门能对此进行调查。
  该帖自然也引来不少人对“霸王村长”的谩骂,一些网民还纷纷向陈义云“支招”,短短几天的时间,该帖在枞阳网论坛上引来无数个跟帖。
  然而也有极个别的网民持反对之音,甚至还指责陈义云所反映的情况都是“诬陷”。网民“he2501673”甚至还于2010年10月25日在该论坛发了个“双龙村村长续”帖,驳斥陈义云所说的“双龙村有个霸王村长”之说,并指明陈义云是在编造村长的事情来“控诉”她的所谓“悲惨遭遇”,并称该村长是个好村长。一些网民建议持反对意见的“he2501673”以实名发帖,以便写出村长都办了哪些“好事”,但并未得到该网民的“实名回应”。
【村长告状】
欲索赔抚慰金1万元
  在2010年11月12日由村长朱英生提交的民事诉状上记者看到,他的诉讼请求是,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删去相关侵权网页和主题内容),为其恢复名誉,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公证费1000元(现改为600元)。
  其事实和理由为:陈义云两次在枞阳网论坛发帖用了:“霸王村长”、“以权谋私”、“我们村干部太黑”、“当今社会太黑暗,难道霸王村长真的能一手遮天了吗?”等字眼,造成了大量网友跟帖并引来谩骂,严重扰乱了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原告认为,被告利用网络论坛和留言板(BBS)发表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言论,捏造事实贬低其人格,并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已构成侵害名誉权,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村妇应诉】
“霸王”一词与侮辱无关
  被告陈义云则在答辩状中称,其投诉原告是事实,并不构成对其名誉侵权,理由如下:其在网上发表文章,是行使公民申诉、控告、检举的宪法权利,也是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体现。她是以受害人的身份通过网络向社会各界申诉和求助。
  所发的两篇网文主要目的就是行使申诉权利。其行为是属于公民履行舆论监督义务,行使宪法赋予的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不能认定为侵权。
  两篇网文中使用了“霸王”词语,这不是辱骂性词语,而是对其作为村主任以强凌弱、以权压人行为的形容,用词稍激烈而已,与侮辱无关。不可能使其人格、尊严和名誉遭到损害,更没有侵害他人隐私内容。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当庭未宣判择日调解
  昨日上午8时30分,记者来到了枞阳县人民法院参加了旁听。在法庭上,村长朱英生请来了辩护律师,而陈义云所坐的被告席上只有她一个人,并未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庭上,双方首先进行了各自起诉和答辩的陈述,原告律师就陈义云所说的关于村长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征地补偿款问题、是否家有三辆小车和架电引起的纠纷等进行了举证和辩说。其中提到的三个证人,有二人系原告的二兄和侄子,一人系村长的下属会计兼民兵营长,遭到陈义云的异议。被告陈义云也就其所说的百余万元征地补偿款村里至今未发放到位,提供了八位村民签名按印的证明。
  当日上午,双方就网帖中所提到的称村长为“霸王”一词进行了各自的辩说。陈义云一直坚称,自己网帖中所反映的是事实,不然也不敢以实名投诉并留下联系电话。称村长为“霸王”一词,主要是一个弱女子遭到欺压之后,所发出一声疼痛的“呐喊”!
  当日庭审进行了近三个小时,当庭未宣判。法庭宣布,双方调解程序将择日进行。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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