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凌晨3时许,迎江公安分局双井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吴越街某宾馆吸毒人员王某投案自首。
到现场后,民警看到房间内有一男一女,两人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在现场查获了两袋约有7克重、疑似“冰毒”的白色晶体,以及锡纸、冰壶、剪刀等吸毒工具。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经人体尿样毒品检测,结果显示呈阳性反应,确认两人吸食了毒品。
经审讯:刘某,男,出生于1980年,南京市秦淮区人,曾因盗窃、寻衅滋事、吸食毒品多次被当地公安机关处分过;王某,女,出生于1986年,安庆市潜山县人,2003年开始染上毒品,曾因吸毒和贩毒被公安机关处理。两人在一次偶然机会网上结识发展成为恋人,并对未来人生有了美好的憧憬和向往。然而,由于过去长期吸毒业已成瘾,因此两人决定投案自首。
考虑他们有悔改表现和主动投案自首,日前警方已对刘某、王某依法做出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