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就业失业服务和管理,我市已启动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工作。新证全国通用,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发放。
根据省、市人社部门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属地管理,并实行“谁登记、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由社区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三级审核的程序。劳动者在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就业援助过程中均可申领。其中,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的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其他情形均由个人申请办理。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办理;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及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乡镇申领;我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申领,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所有领证劳动者相关信息都将录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据了解,《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也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编号,一人一号,较以往《再就业优惠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相比较,申领人群扩大到所有劳动者,并且其记载的有关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该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免费培训,享受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同时,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减免,可凭证办理小额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