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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乡低保补助再增加

日前记者获悉 2011年,中央财政对享受中央补助地区的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增加补助,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2元增加补助。
  据了解,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从2011年7月1日起,该项城乡低保资金中的农村低保资金也将通过惠民资金“一卡通”方式,按月发放给城乡低保对象。改变了过去只有城市低保资金按月发放而农村低保资金按季度发放的方式。此次增加的补助资金,我市城市低保对象69837人、农村低保对象227593人将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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