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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发票前后矛盾

2011-7-15 16:25:26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热线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记者手中的3张近期银行代收的燃气使用费电脑发票,数据相互矛盾,令人费解。港华公司账务组技术员说:只能作参考!记者要问:明明白白消费离百姓还有多远?
  5月24日,家人去银行缴纳新近两个月的天燃气使用费,发票显示:本次示数(燃气表度数):189,余额4元;6月4日,记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到银行再次缴费,银行收取燃气使用费5元。6月4日发票显示:本次示数(燃气表度数):189,余额5元。记者及家人两次缴费都属同一缴费期内,余额显示应当为9元才是。7月13日,记者再次来到湖心北路徽商银行进行两月一次的缴费,发票显示:实用量:13.33度,应收金额48元,银行收取40元,余额显示-8元。上次本应有的9元余额又在哪里?
  7月14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来到安庆港华燃气公司账务组,陈技术员在公司内部电脑数据库中进行了核实,解释为,当前实际余额为1元,不欠公司燃气费,发票只能作为用户参考。造成发票与实际金额不符,原因可能是公司电脑管理系统升级,软件有待进一步完善。
  发票,是有效的法律凭证,岂能儿戏?当前,我市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性收费,均由银行等代收点进行代理服务,并在积极推进电子货币一卡通“一揽子”式缴费服务。如果相关单位开出的发票和解释如此“让人看不懂、听不明白”,公共服务性企业社会的诚信度何在?百姓的消费权益有如何得以保护?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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