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部门联合要求发放高温季节津贴
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近日市人社局、卫生局、安监局、市总工会4部门联合就企业高温季节津贴发出通知。要求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通知》要求各企业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部门强调,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记者 徐侃 通讯员 王中群)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 东阿县金华钢铁,东昌焦化:污染泛滥的背后(2011-7-27 16:11:36)
- 城区全面开售限价猪肉 销量猛增(2011-7-27 16:07:17)
- 网上购买彩票安全吗?(2011-7-26 17:34:18)
- 安庆按病种付费在市级医院"卡壳"(2011-7-26 17:33:40)
- 我市房产物业收费问题仍然很多(2011-7-26 17:33:21)
- 安庆昨日开售限价猪肉(2011-7-26 17:33:05)
- 安庆市“拉响”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011-7-26 17:32:50)
- 文明办督查发现城区脏乱回潮严重(2011-7-25 16:52:33)
- 安庆规范商品房明码标价(2011-7-25 16:48:52)
- 城郊用户今夏用电有保障(2011-7-25 16: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