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7月26日,城区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款已经拨付市辖各区财政部门。近期,4.43万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将获得政府提供的三个月临时价格补贴,共计327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过快,尤其是食品类、衣着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产生一定影响。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措施,以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近日,经物价、民政、财政和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等部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具体补贴资金的标准和发放方案。
此次补贴方案决定对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三个月临时价格补贴。城市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标准人均80元,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人均60元。据统计,本次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共计327万元,城区共有44335名城乡困难群众享受补贴。目前市财政已将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部门,区财政将会同区民政部门组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