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农民建房中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突出。8月10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上级部署,我市将于近日开展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 据悉,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巧立名目违规向建房农民收取“地皮费”、“宅基地款”、“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的;农民建房管理部门长期无正当理由不批准农民建房,造成农民未批先建后再予以罚款或“以罚代管”的;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允许农民自建住房,而乡镇府、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组织或个人统一集中建房,强行出卖给农民赚取利润的;这些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均将作为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 根据政策规定,农民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新建或翻建自用住房时,村民自治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除收取5元的土地证工本费、10元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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