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近日,市物价局会同市监察、纠风、卫生等部门组成四个检查组,从8月9日起,对市区40余家药品经销企业、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据悉,此次检查重点的内容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执行情况及一次性医用耗材价格执行情况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明码标价、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时限为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对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要求,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对检查发现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