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反规避执行行为,2月27日,迎江法院受理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被告人詹某是安庆兴飞工贸公司申请执行的一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额及诉讼费、执行费、迟延履行金等共计180万余元。该案自2007年1月25日立案执行以来,被执行人詹某逃避执行长达5年之久,巨额欠债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困难。2011年5月,公安机关就詹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列为网上追逃,后犯罪嫌疑人詹某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被缉拿归案。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詹某已偿还欠款计12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