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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80%以上街道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起,我市城区对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标准为,8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
  为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日益挑战,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实现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其中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在城市,7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80%以上的街道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农村,80%的建制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0%的乡镇建立有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全市40%的敬老院改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建管并重、规范管理”为原则,重点满足集中供养对象以及中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高龄老人和重度残疾老人的照料和护理需求。对市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社区,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购置设备;实施政府为生活不能自理的70岁以上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费,每人每月100元。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对市区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对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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