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确定,以6-12个班为宜,原则上不应超过15个班,平均每班不超过30人。日前,我市城市幼儿园基本建设规定出台,今后新建公、民办幼儿园以及已建幼儿园在进行改、扩建时都须符合标准。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幼儿园的楼房建筑不宜超过3层,其中托班、小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2层以下(含2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3层以下(含3层)。幼儿园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共用活动场地和集中绿化用地三部分。其中集中绿化用地包括园内专用绿地和自然生物园地。生均面积不应低于3.5平方米。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扩大绿化面积,绿地率不低于35%。
另外幼儿园建设必须独立用地、独立园舍,不允许将幼儿园设置于其他非园舍用途的建筑物内进行规划、建设。选址方面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生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输油(气)管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供电走廊、加油(气)站、贮油(气)罐区等。应与铁路、公路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等喧闹杂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
作者: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