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参合农民高兴地接过农合办工作人员送来的报销款。叶竞 摄
“要不是新农合,我儿子早就不在了。”
安庆市是农业大市,农业人口近500万,为了增强我市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2003年开始,我市建立了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由个人、集体、政府多方出资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作制度,并始终将此事作为市政府必须要做的民生工程之一。
2003年,安庆市启动了首批试点(3个县市),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2008年实现“全覆盖”,同时,新农合政策也在逐步“提标”。即提高筹资标准、参合比例和补偿标准。2003年全市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政府补助20元,农民个人缴纳10元);2008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政府补助80元,农民个人缴纳20元);2012年筹资标准达到每人290元(其中,政府补助240元,农民个人缴纳50元)。参合率逐年上升,2003年、2008年、2011年参合率分别为:76.96%、93.3%、99.4%,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并且,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本着“保障适度、略有节余”的原则进行科学测算,全市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比也逐步提升:2006年为23.6%、2011年提高到48.02%,封顶线从最初的10000元提高到一次补偿15万元,参合农民的利益越来越大。
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伴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与之配套的相关系统也开始逐步建立并日渐完善。
2003年开始试点时,我市就成立新农合协调领导小组,并在此后不断调整和充实。到现在,我市各地不仅有领导小组,还成立了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新农合经办机构,落实工作场所、人员及办公经费。目前全市共有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10个,工作人员121人。
与此同时,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也日益完善。到2010年7月我市就真正实现了全省网络连到村、就诊卡发到户,为按病种付费及以后的政策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每年年底,我市还在对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筹资水平的提高,对来年的方案进行微调和修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0年来,安庆市紧紧围绕参合率、基金监管和提高补偿及单病种、大病特殊补偿、优化报销流程等方面,不断推进运行机制的创新。2005年,岳西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由繁重的人工管理与操作向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跨越,从而积累了大量而翔实的数据,为科学合理调整补偿方案提供了数据源。2008年起枞阳县就医取消外出转诊手续,怀宁县10年来开通即时结报服务的县外医院25家。宜秀区将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村卫生室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全区开展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达66家。 “住院有保障、门诊有补偿、看病花钱少、报销很方便”的四大目标在安庆市已得到实现。
同时,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的增长,保证新农合有效的资金真正用在参合农民身上。安庆市还不断推进监管创新工作,对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全市各地先后设立新农合监督员,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村委会主任、农民对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行情况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进行监督。为了确保农民的报销款兑付到位,各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对报销额在5000元以上的农户,都要在报销款拨出后一定时间内打电话到农户家中询问报销情况及金额。至今没有发现1例克扣参合农民报销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