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快讯 >

安庆城区城乡低保提高标准确定

       11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得到消息,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起,对安庆市城区城乡低保标准再次进行调整。调整之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6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100元。
  此次我市城区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主要由市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物价局、扶贫办及市倍增办7家单位联合拟定并最终确定。我市目前的低保标准是去年11月份开始执行的,城市标准每人每月为320元,农村标准为每人每年160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低保标准调整具有多个显著特点:首先是采用的基础数据比较全面。主要数据包括城区10%最低收入组月人均生活支出测算数据,上年度农村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根据中国营养学会提供的《中国居民膳食能量推荐摄入量》和《中国居民不同能量水平建议食物摄入量》作出的测算,以及今年以来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以及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其次是测算方法更为科学。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依据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中的必需食品消费支出和非食品类生活必需品支出两部分内容,经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并统筹考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来确定。

作者:周哲红 王虎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