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食品安全 考量民生担当
11月30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21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围绕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监管情况、生产责任、保障措施等方面向市卫生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进行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包含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散装食品安全、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学校等特殊人群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食品安全等12个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各部门就目前现状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解答。
询问一:如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
马世银询问:“《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上采取了哪些举措?”
市卫生局局长杨金奎回答:“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我市在全省较早成立了由2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部门职责按照《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分段监管’原则,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目标’五落实。据市食品安全办最新数据报告,目前我市四区七县均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在每个乡镇确定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在每个乡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信息员。通过建立覆盖全市的监管网格,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工作规则、信息发布制度、投诉举报奖励办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流程、考核评价制度等陆续建立,市食品安全办每年结合食品放心工程,对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多次督查,强力推动全市的食品安全工作。2012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询问二:散装食品的安全监管如何?
马俊询问:“工商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做好对散装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工商局局长潘毅回答:“在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存在‘身份’不明、不全,卫生状况、储存条件达不到要求,相关制度没有很好落实等问题,存在着一定安全隐患。为此,我们开展了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涉及6800户经营户。散装食品的安全监管从四个方面加强规范,一是严格经营散装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凡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和质量防护设备设施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二是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经营者要建立散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散装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三是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销售裸装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应当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隔离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供消费者品尝的样品应当与销售的散装食品明显区分。四是加强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销售散装食品,必须在货架、货柜、容器、隔离设施、外包装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标签,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自制散装食品的,还必须标明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成分等;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应该分区销售,不同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必须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以及最短的保质期限。”
询问三:食品加工小作坊如何加强监管?
王春询问:“食品加工小作坊,比如豆腐加工,质量安全隐患较多,质监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监管?”
市质监局副局长胡忠新回答:“目前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存在无证无照经营、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质量意识淡薄等问题,生产场所都以民房为主。今年我市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对全市23家豆腐加工小作坊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加大了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今后食品加工小作坊要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禁止三无产品进入市场,同时建立豆制品等食品生产基地,加大管理力度。”
询问四:哪些举措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朱小红询问:“学校等特殊人群食品安全工作一直受到高度关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这项工作上有哪些举措?”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富智回答:“从监管情况来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良好。类别上,全市幼儿园食堂的数量最多,随着教育的改革发展,民营学校、郊区住宿制学校、技工学校以及高校的食品数量也明显增多。我们通过广覆盖检查、严要求整改、科学性规范等措施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重点。目前我市城区119家学校食堂中已有107家办证,另有12家正在整改申办中。针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主管部门分别为教育局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这一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合两部门进行对城区部分高等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幼儿园食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以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为重点整治内容,以食品操作加工、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整治环节,以大米、面粉、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种,着力做到监管不留空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另外在强化依法治理的基础上,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指导,提高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目前我市有17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被评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单位。”
询问五:如何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
郑玉果询问:“在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商务局局长黄先满回答:“今年以来,我市商务局、环保局、农委组成审核清理小组,现场对经批准的145个屠宰场(点)逐一进行审核,对不达标的74个屠宰场(点)予以取消屠宰资格,收回证章,对基本符合条件的71个屠宰场(点)报请市政府重新发证。今年1-10月份我市生猪定点屠宰量75万头(不含宿松县),其中安庆城区生猪定点屠宰量17万头。目前全市商务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商务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以严监管为重点,切实保障肉食品消费安全和市场供应。生猪进场时,严把‘三关’即生猪进场前由专业人员实地检疫,所要相关证明手续,手续不全、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不准进场;屠宰环节检验关,实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对病死猪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坚决做到不准屠宰、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食用,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把屠宰后肉品出门关,实行生猪产品出厂查验制度和不合格肉品找回制度。在定点屠宰场(点),商务、畜牧部门驻厂查验,发现病害生猪不准屠宰,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今年1-10月份检出病害生猪2244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近年来,我市以生猪机械化屠宰厂建设为前提,扎实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目前我市有生猪机械化屠宰厂7个。”
11月30日上午,安庆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会议召开。图为会议现场人大代表向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等部门领导询问老百姓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徐火炬 摄 作者: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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