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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管制弓弩沿路公开兜售

 近日,出城的市民会发现,在安枞新路、安庆至杨桥路段,时不时有一些外地人手持弓弩在道路两边向过往司机兜售。12月10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弓弩属管制器械,国家明令禁止买卖。
  12月5日下午,市民刘先生沿着安枞新路前往白泽湖乡政府时,发现沿途有不少人站在公路边,向过往的司机兜售弓弩。每当有车辆经过,这些人就会举着弓弩向车辆靠近,一旦见到司机有减速停车的迹象,他们就马上凑上前兜售。
  12月6日,市民胡先生告诉记者,这种沿着公路兜售弓弩的行为在安庆至杨桥路段更为严重。当天上午,在胡先生的陪同下,记者沿着安庆至杨桥路段走了一遭,发现胡先生所言非虚。在606大桥附近,不足500米的地段竟然有近20个手拿弓弩的人沿途兜售。
  记者注意到,这些弓弩做得相当精致,除了托把是木质的外,弹道、弓片等都是钢质材料,发射的子弹和箭头也是钢质的。这些小贩出具的说明书上显示,这些弓弩射程大的可达150米,最小的也有60多米,杀伤力极强。
  “弓弩杀伤力这么大,居然能这样被随意买卖,如果被一些图谋不轨的人用来报复他人或社会,后果难以想象。”胡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
  记者了解到,弓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治安管理的范围。对弓弩使用单位持有的弓弩,相关部门要逐一核对购买手续、登记造册、纳入管理。对辖区内未经许可制造、销售、使用弓弩的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彻底收缴非法制造、销售、持有的弓弩。
  12月10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宜秀区公安分局永安派出所在纬五路附近、白泽湖乡政府附近已经对这些贩卖弓弩的人员予以驱散;大观区十里派出所在凤凰乡也对贩卖的弓弩予以没收;宜秀区公安分局大龙山派出所将私立东升学校附近贩卖弓弩的人员劝离。

 
作者:卢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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