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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存疑

明星电缆(603333.SH)于2008年被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 年在主管税务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可经过记者查证,公司并未完全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

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明星电缆员工总数为1343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为21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5.31%。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当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对于科技人员的认定为“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它技术活动,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明星电缆拥有221位技术人员,占到员工总数的16.46%,但未明确这221位技术人员中有多少为研发人员,多少为其它类型的技术人员,不能确定公司的研发人员占比是否达到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10%。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有两个可能性,第一是企业在接受审核时的状况是达到了相关认定标准的,而后发生了变化,相关部门也没有及时进行核查,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当初审核的时候就不是很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公司在2011年以前选择使用的是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公司没有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招股说明书显示, 2011 年4 月,明星电缆在主管税务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登记,2011 年开始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的优惠。

以2011年为例,明星电缆利润总额为1.56亿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356万元,但若不享受优惠税率,公司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约为3900万元。

资料显示,明星电缆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 级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长类)示范企业、四川省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明星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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