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10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军所作的《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时期及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四个安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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