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自2013年1月起,我市决定调整城区城市“三无人员”生活救助金及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城市“三无人员”生活救助金由每人每月395元提高到430元,农村A、B、C三类低保对象年补差标准从1560元、1200元、900元分别提高到1800元、1500元、1020元。
这次调整是根据市政府《关于提高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出的。据统计,我市城区目前共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885人,是我市民政部门救助的重点对象之一。
作者:徐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