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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今年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儿

2013-3-19 16:23:08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意见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的救助工作,我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3月14日开始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今年我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目标:基本建立起以依法救助、主动救助保护、心理矫治、教育管理、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市、县(市)二级救助管理机构、场所和乡镇(街道)、社区救助服务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
  该办法规定,城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的生活无着的人员;因被盗、被抢、被骗或其他原因有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城镇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和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今年,我市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其他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政策。
  此外,今年我市还将新建6个县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新增床位180张,实现全市每个县(市)都有一所救助设施完备、具备延伸救助保护功能的救助实施场所。同时全面建立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作者:崔燕 王虎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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