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严查机动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月11日,安庆交警一大队行政拘留2名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
4月11日上午,民警在菱湖南路双井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HY3408”的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随即将其拦停检查;询问过程中该车驾驶人储某不能当场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上网核实,得知储某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当场依法将该车暂扣,随后对该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当日中午,民警在集贤北路腈北路路口执勤时,在腈北路加油站附近发现一辆号牌为“豫JG5378”皮卡车违法停在路边载人,随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该车驾驶人勾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并主动承认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将该车进行暂扣,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4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作者:周凯 卢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