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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能否申请医疗救助?

2013-6-5 15:56:49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6月3日上午,市民王女士来电:我哥哥是宿松县华阳河农场的一名职工,今年初被医院查出肠癌,在安庆市区一家医院做了手术,之后又接着做化疗和放疗,花费巨大。现在我哥哥家里已经拿不出钱继续医治,像他这样的情况能否申请医疗救助,希望《安庆晚报》帮助咨询一下相关政策规定。

  接到上述反映后,记者随即来到市区的这家医院,见到了王女士的哥哥王某及其妻子查女士。查女士告诉记者说,她丈夫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55%。今年元月份他做手术花了4.3万元,最终医保报销了1.96万元。接着做化疗花去3万元,做放疗又花去2万元。“这些医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先垫付,然后再回去报销。”

  “我丈夫住院之后,先后花了10多万元,目前我家已拿不出钱来继续治疗。像我丈夫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申请医疗救助?”

  带着查女士的这一疑问,记者当天上午来到了市民政局。

  据市民政局低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安庆市市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但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是我市市区的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和安庆开发区,我市各县(市)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及其救助标准则由各县(市)具体制定。“目前宿松县为省直管,涉及宿松县医疗救助的相关事宜可向该县民政部门咨询了解。”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宿松县民政局。针对王某家属提出的上述问题,该局低保办有关工作人员答复说,该县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像王某这样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作者:汪迎庆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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