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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季女孩凌晨打劫原同事

三个正值花季的女孩陈婉、刘悦、曹璐因琐事与原同事琴琴发生矛盾,便在凌晨时分将琴琴从一娱乐会所邀出后对其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殴打,并劫得现金710元。6月17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分别以抢劫罪判处刑罚。
 
  被告人陈婉、刘悦、曹璐和琴琴均系90后,四人原来均在一家娱乐会所上班,其间因琐事三被告人与琴琴发生矛盾。后琴琴离开该会所到另一家KTV工作。
 
  2012年12月22日晚上,三名被告人在酒吧看到琴琴的朋友秦蓉,遂打听琴琴的下落,当得知琴琴在市内一娱乐会所工作后,产生将琴琴叫出来打一顿的念头。三被告人商议由陈婉、曹璐在沿江西路一号码头内伺机等候,刘悦通过中间人小迪以吃夜宵为名将琴琴骗至一号码头。次日零时30分许,三被告人待琴琴来到约定地点后,对琴琴拳打脚踢。断断续续打了十几分钟后,三被告人向琴琴要钱,被拒绝。三被告人又殴打被害人,并抢走其身上710元现金。随后三人离开现场,赃款被挥霍。案发后,三名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琴琴6000元,并取得了琴琴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刘悦、曹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并分别判处罚金15000元,同时适用了缓刑。(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作者:毅杰 胡芳 周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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