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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今起可在安庆办理出入境证件

2013-7-1 11:29:55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6月30日,安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有关负责同志就新法调整的相关内容,向媒体作了全面解读。同时,也介绍了我市同步推出的多项出入境管理便民服务新举措。

  居住满六个月就可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数据显示,十年前我市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签注仅为7000余件次,而2012年,已达到80005件次,增长了10余倍。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对出入境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负责人介绍,随着新法的实施,安庆市也将同步推出多项便民服务举措。

  一是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安庆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二是全国各地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其他居民,可以在安庆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三是为我市居住的70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提供送证上门服务。

  “以前只是安徽省内居民可以在本省范围内实行就近申办出国(境)手续,而现在,新的《出入境管理法》实施后,在安庆上学、工作的非皖籍人士可以少去不少折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这位负责同志表示,这些出入境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的推出,将会更好地服务安庆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在宜流动人员办证需要,降低群众办证成本,改善群众申请办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出入境工作新的需求和期待。

  华侨可凭护照在国内买房、投资

  “华侨作为一个重要的出入境群体,对他们的现实需求,新法也做出了积极回应。”这位负责人介绍,以前,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新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同时,新法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根据198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回国定居证明。考虑到侨务部门是华侨事务的专门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受理审核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能够较好地把握侨务政策,且便于华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新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家中留宿“老外”也要登记

  近年来,我市向外移民人数和跨国婚姻增长,居民家中有外籍亲戚的情况并不鲜见。新法规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由外国人或留宿人,持外国人护照、留宿人户口本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哪怕外国人是自家亲戚,留宿超过24小时的也要向公安机关登记。

  同时,记者了解到,随着安庆开放程度日益加深,在安庆的外国人也日益增多,如果单位或个人私自聘用外国人从事表演、教学、工作等情况,属于非法行为。新法就对此类行为作了专门规定。新法将外国人居留证件区分为工作类和非工作类两大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外国人非法就业罚款处罚由1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以切实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

  新法还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的,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的,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作者:江玮 卢向波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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