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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单位集资房为何需要“两证齐全”?

2013-8-1 15:15:10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7月30日,市民尹先生来电:我有一套单位集资房,办理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权证一直未办理。日前,我想通过房产中介将这套房屋出售,可房产中介却称需要“两证齐全”(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上市交易。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一下,出售单位集资房,为何需要“两证齐全”?
 
  尹先生说,多年前,他们单位集资盖房,当时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屋建成后,他和单位其他职工都分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上个月,我准备将自己的这套集资房上市交易,可中介却称需要‘两证齐全’才能上市交易。对此,我感到不解。”
 
  对于尹先生反映的情况,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产时,在取得房产证后,还应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能上市交易,这样房产部门也会为其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因为尹先生未按照有关规定,没有为这套集资房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所以不能将这套集资房上市交易。”
作者:汪秀兵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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