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违规刷卡 付出应有“代价”
11月26日、11月27日,本报连续刊发了《医保卡竟然可以“打酒喝”》和《医保卡购买日用品现象普遍》两篇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同时也引起了市医保中心的高度重视。市医保中心立即就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11月28日,市医保中心就本报所报道的城区一些药房违规刷卡一事,约谈了被曝光的7家药房负责人,并就这些药房的违规行为,下达了《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要求这些药房按我市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暂停所有的医保卡刷卡业务。
11月29日,市医保中心又向我市各大医保定点药房下发了《<安庆晚报>报道医保卡购买日用品问题的处理通报》,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并加强内部管理和店员教育,防止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记者在这份《通报》中看到这样的内容:若日后有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被(媒体)曝光、举报或被检查发现存在将日用品等非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物品纳入医保卡消费的,发现第一次,处以整改并暂停1—3个月的医保服务;发现第二次,处以禁止摆放、销售日用品并暂停3—6个月的医保服务;发现第三次,终止医保服务,并提请市人社局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今后,我们将会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医疗保险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医保中心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我市定点药店数量多,监管难度较大。在此,我们希望能够借助《安庆晚报》,倡议广大市民自觉按照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使用医保卡,并能够自发地监督各定点零售药店。如果发现参保人员或定点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可向市医保中心进行投诉。”
11月29日,记者再次走访了本报所曝光的这几家药房。在孝肃路上的宜康大药房,记者发现,这家药房已经将酒类、油、香菇、木耳等商品下架了,该药房也无法进行医保卡刷卡业务。在其它几家被曝光的违规药房,记者也都被告知无法进行医保卡的刷卡业务。
对于此次我市城区一些药房整改一事,市民们也都表示了赞同。市民李女士说:“如果各个药房都能正规经营,将心思和精力放在药价和质量的良性竞争上,真正地在价格上和服务上给老百姓以实在的优惠和贴心的服务,那么药房完全不需要如此大费周章地吸引顾客。我认为,相关部门此次的整改,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房的无序发展,令人拍手称快。但要想使其长期规范经营,相关部门还需长期监管。”
—相关链接—
安徽省人社厅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规定(皖人社秘〔2011〕221号):
1.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疫苗费用及体检费用。
3.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外的药品、中药饮片以及国药准字B字号药品的费用。
4.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健器械(血糖检测仪、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颈椎牵引器、褥疮防治气垫等)等的费用。
作者:余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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