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餐馆油烟呛人 楼上居民叫苦不迭
12月3日,家住钱牌楼街的陈先生来电:钱牌楼街曾是老城区环境较好的一条街道。近些年来,由于一些餐馆先后落户于此街道,其中有不少餐馆将排烟囱直接伸到店外,大量的油烟直接影响附近居民们的生活。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陈先生告诉记者说,钱牌楼街过去只有几家餐馆。但近些年来,先后有数十家餐馆落户于这条街道,且生意十分兴隆。“一些餐馆老板钱赚多了,却不顾附近居民们的生活,直接将餐馆里的排烟囱伸出店外,有的还直接对准楼上居民家窗户。”
陈先生说,每天一到就餐时间,这些餐馆就会排出大量油烟。“严重的时候,楼上的居民们都不敢打开自家的窗户。”
陈先生说,由于油烟重,他家窗户总是关着的,即使想透一透家里的空气,也要等到饭店厨房不干活了,才开一会窗户。“这些年来,居民们屡屡向环保、城管和工商等部门进行过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接到陈先生反映后,当日傍晚,记者来到了钱牌楼街。正像陈先生反映的那样,这条街上一些餐馆将排烟囱伸出店外,排出的油烟随风飘进了楼上居民们的家里。
“另外,还有一些餐馆的抽油烟机就安装在居民楼的墙壁外边,一到营业时间,这里就不断地排放着呛人的油烟,居民楼的楼道和地面上全是黑色的油污。”陈先生说。
陈先生说,他家楼下餐馆还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将排烟筒直接从他家窗户下面挖洞伸出来,并且把承重墙也拆除了一部分当门使用,餐馆鼓风机的轰鸣声和油烟严重影响了其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杰政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一旦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很明显,钱牌楼街一些餐馆排放油烟和噪音,已经影响到了附近居民们的正常生活,侵害了相邻方的权益。”
对于陈先生反映的情况,迎江区城管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要求辖区城管中队到现场进行查看,劝说餐馆方处理排烟问题,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作者:汪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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