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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凭证与药房消费清单不符

近日,市民余峰来电:我在药房刷卡买药时发现,很多时候,药房开的付款小票清单和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凭证上的清单内容不符,不知道这中间是否存在一些不符合法规或其它规定的地方?
 
  余先生告诉记者说,不久前,一位朋友对他说,其在我市一家药房刷卡买了5种药,该药房的付款小票清单很明细地写着每种药品的名称以及价格,但在安庆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凭证存根联上的清单上,只写着中草药以及总价格。“我自己以前在药房刷卡买药,也不怎么注意。最近一段时间,两次在药房买药,我也发现有这样的问题。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凭证清单上只写着西药或者中草药,没有详细的药品名称。不知道这中间是否存在一些不符合法规或其它规定的地方。”
 
  1月16日,记者为此来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咨询。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出现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凭证与药店消费清单信息不符的原因是,药房工作人员图省事,将消费者购买的所有药品仅作一个品名进行录入。按照市医保中心与各定点药房签订的《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服务协议》规定,药房应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对于市民反映的情况,第一次我们会对药房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整改。如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形,将依据服务协议酌情扣除违约金。另外,市民如发现药房违规情形,可以直接向市医保中心反映。”
作者: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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